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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

那年的夏天空氣特別的濕悶,透漏著一股噁心煩悶的味道。




那一年我十四歲,理個小平頭每天下課要去補習班。


一九九七年,社會沒有想像中的陷入混亂,那一年我十四歲,張雨生開著SAAB


900跑車出了車禍。



那一年,我十四歲。

我不知道我十八歲會發生什麼事,也許不會像現在班上的男生到處傳閱著色情漫畫,犯了錯要被訓導主任罰鴨子走路。




也許我會這樣順著老師爸媽的想法走,然後長大。




這樣長大的或許是那個他們想要塑造出來的一個李昇家,而不是現在這個李昇


家。

張雨生的的死對我來說是一個打擊,在學校聽到老師嘴巴說出這個消息,我簡直難以置信。






那一年我十四歲,每天熬夜唸書到清晨,兩坪不到的小房間裡又濕又悶,有著讓人呼吸不過來的味道。




我想爬到屋頂去看日出。

活了十四年我從來沒有看過太陽剛升起時候的景色。


但這種老舊公寓即使想盡辦法不引起注意,爬到頂樓看到的也只是更高更遠的房子,那是台北市的大廈,那是長大以後可以去的地方,那是爸媽要我努力唸書以後征服的所在。




後來我慢慢愛上了清晨爬上頂樓的時候。

沒有人看我,沒有人跟我說話。街燈下班了,除了早餐店沒有人願意把原本的面


具戴上。



除了我。



後來我的這個嗜好被剝奪了。一如往常。

好像是樓下的那個老女人跟我媽說的,我只知道這裡那個歐巴桑最雜唸。


我的手再也沒辦法往有高樓大廈的地方指。



那年是一九九七年。

我十四歲,滿臉青春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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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mij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