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Thu Apr 24 04:07:23 2008













  把自己放逐到距離台北好幾百公里以外的地方,在這裡等我的不知道

  是火車站前面賣麵線羹的阿婆,還是剛要下班的酒店美麗小姐。



  路燈熄了,沒有熄掉我所有的等待。我知道我還在等,但是這樣的等

  待不知道是對自己殘忍,還是對自己謙卑。我總覺得這個計畫天衣無

  縫,直到我下了斗南交流道我才後悔了。



  沒有那麼早開的二輪電影院。

  跟那個時候不一樣,為什麼現在開車過來,會這麼快就抵達呢?

  我停在加油站,順便上了個廁所。



  打開水龍頭看著水從我指頭間流過,突然好想在這裡大哭一場。

  只有在這種時候,一個人,陌生的地方,我才覺得感情可以輕易地宣

  洩出來。沒有人認識我,沒有人知道我。



  只是,沒有改變的,是我還在等。

  六點三十五分,找了間靠近大學的早餐店坐了下來。



  『吃點什麼?』

  「兩個荷包蛋不要熟,一杯米漿。」我說,「冰的。」

  『熬夜看書喔?』老闆娘親切地問我,以為我是大學生。

  「是啊,嘿嘿。」我說,「快考試了。」



  我說謊了。

  把自己當成大學生,就好像可以隨便回到過去一樣。

  如果這麼簡單多好。



  有點熱,我拿著老闆娘送上來的冰米漿,咕嚕咕嚕就喝了起來。

  這個夏天真像是會燙人的平底鍋,不小心人都要被烤焦了。



  還在念大學的時候,一大早像這樣出來吃早餐是很尋常的。偶爾油條

  放假還會跟我們一起瘋,整夜不睡胡說八道,不然就是扛了整箱啤酒

  在寢室裡面搬了起來,等到搬得要穿不穿的時候,差不多也天亮了。



  所謂搬穿了,就是喝醉了的意思,也不知道為什麼會用這個說法。

  反正有什麼奇怪的用語,統統都是油條或者饅頭想的。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就因為我們喜歡這樣徹夜不睡一大早吃早餐,所

  以喜歡點油條的陳俊宏就叫做油條,而喜歡吃饅頭夾蛋的江宏翔就叫

  做饅頭。而我,喜歡喝米漿。



  米漿真的是最棒的東西了。





  小右比較不合群,但是也不怪他,因為他早餐喜歡吃雞排堡。



  『先說好,不准叫我雞排。』他說。

  「為什麼啊,雞排?」

  『再叫我就翻臉。』



  雞排很好聽啊,也不知道為什麼他這麼堅持。



  『早上要考試喔?』老闆娘神出鬼沒在我背後問我。

  「啊,對啊,差不多。」我驚嚇過度胡言亂語。

  『加油,很認真喔。』

  「謝謝妳。」





  認真個屁。

  整個大學時代我都不知道在幹嘛,認真這兩個字只有在期中考或者期

  末考前會想起來,好像字典裡面這兩個字有自我隱藏功能一樣。而多

  半認真的狀態,不是跟人家借筆記,就是到處詢問有沒有同學把原文

  課本縮小影印,拿來服務大家。



  我跟彥伶就是在這種狀態下熟悉的。

  因為座號的關係,我跟她通常都被分在同一組。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大一的期末考,我真的焦頭爛額。



  期中考某科目我只考了三十分,這次如果沒有拿到高分的話,我肯定

  就必須重修了。我可不想暑假還千里迢迢跑到學校一個人暑修,或者

  來年跟著學弟、妹一起上課。



  也許我的慌張就寫在臉上,下課的時候我的桌上多了一本筆記。

  我這輩子沒看過有人的字跡這麼漂亮的,就這樣放在我的桌上,那瞬

  間我感動地快哭了。



  我發誓,那真的是我這輩子看過,最漂亮,最漂亮的字了。

  大概只有天使才有辦法寫得這麼美。



  「妳的筆記?」我問。

  『是啊。』

  「要借給我嗎?」

  『是的。』

  「那妳怎麼辦呢?妳不需要看嗎?」

  『我已經看好了。』

  「真的很謝謝妳。」我說,「妳的字真好看。」

  『謝謝。』





  我把握時間把筆記從頭到尾看了無數次,沈彥伶的筆記又清楚,又確

  實。如果每次考試這樣的筆記都會從天上掉下來給我的話,我看我也

  不需要上課了,有這個『滿分筆記本』比什麼都還好用。



  結果,我的印象超級深刻。



  老師出了洋洋灑灑兩大張的考題,還好,我有筆記保佑我。

  正當我終於寫完一面,翻到第二面,看見了十幾個申論題,我簡直快

  瘋掉。



  寫到第三題還是第四題的時候,教室裡面的同學走了一半。

  那時候的心情就像孔明借東風,卻不小心借到的不是滿船的箭,而是

  滿坑滿谷的吸管。我看孔明大概會哭死。



  『不然是要我拿吸管打曹操嗎?』孔明說。



  差不多就在那個時候,我看見了考題最上方寫了一行小小的字。

  『同學只需寫完申論第六題即可交卷。一題一百分。』







  如果這時候我有阿拉丁神燈,我一定會許三個願望。



  一,我等一下去上廁所的時候,老師剛好從天花板優雅地掉下來。

  而我手裡,剛好拿著榔頭,或者鋁棒。

  二,同上。

  三,同上。





  那是個不美好的回憶,所以後來我說了些什麼我都把它忘記了。

  這種東西放在身體裡面,不只傷身,還會傷心、傷感情。

  考試考不好就當練身體,多練幾次就會刀槍不入了。我這樣安慰自己。



  想著想著,我忍不住笑了出來,荷包蛋剛好也吃完了,我點了根菸在

  位置上抽了起來。桌上的米漿還有一半,不知怎麼地,我有點捨不得

  喝完。好久沒有喝了,因為已經好久沒有吃早餐了。



  我唯一可以確定的,除了這杯冰米漿之外,就是大學四年,不包括我

  延畢的大五,我都是在彥伶的筆記本裡逃過一次又一次的考試。



  所以我說了,我是在她的溫柔的覆蓋之下,度過了我某些歲月。

  現在想起來,好像還可以看見彥伶瞇著眼看我,那個溫柔的模樣。

  我想,從我昨夜接到她的電話之後,我的腦子無論怎麼運轉,就是擺

  脫不掉這一堆不知該往哪裡扔的過去。



  彥伶啊,妳撢起來的灰塵,有點潮濕。

  我看著看著,眼睛也有點潮濕呢。我想,是雨季要到了吧?



  如果沈彥伶是雨季中,讓我脫光回憶的脫水機。

  那麼黃若琳肯定就是那個會燙人的平底鍋了。對我來說。









  因為如此燙手,所以烙印的痕跡,總特別明顯。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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